教師林麗棠死因研訊 同事目擊死者危站指校工回覆「校長話唔准報警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28 16:13

分享:

分享:

老師林美琴(中)今到死因裁判法院作供。(陳國峰攝)

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去年3月在校內墮樓身亡,死因裁判法庭今(28日)展開研訊。目擊死者危站在6樓的老師作供稱,她看見死者危站後曾要求校工及老師報警,但兩次均獲回覆「校長話唔准報警」,但校工則否認說法。

死者林麗棠,生前為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,於2019年3月6日墮樓身亡。

死因裁判法庭今展開研訊,教協、死者家屬、東華三院教育科均有派律師到庭,而事發時為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校長的羅婉儀,亦以利害關係人士列席研訊。

任教中文課老師林美琴供稱,死者墮樓當天早上,她在大樓外看見6樓有身穿白衣的人危站,即時叫男校工冼奕良報警,但他當時回應「校長話唔准報警」。林感到驚慌,便衝入校內,並到教員室告知其他老師,她當時覺得危站的人會跳落,所以叫其他老師報警,但郭靄怡老師當時手持電話,卻稱「校長話唔係報警」,亦無報警,並去找「危機處理手冊」。

被問到為何當時自己不報警,林則稱當時她想不到。林續指,不久她聽到巨響,有人報警,及後警方接報到場,她才知道墮樓的是死者。

死因裁判官問及校內是否有不得報警的政策,林美琴表示,印象中校長有於全體老師大會提過,但至於是甚麼情況下不得報警,她表示記不清楚。

家屬律師問及羅婉儀任職校長後,是否與老師關係疏離,林美琴表示「大家都比較驚佢」。被問到校內是否沒人敢反對校長的指示時,林美琴承認,並解釋「因為佢係校長囉」。林美琴又指,死者曾向她透露羅要求她寫「悔過書」。

羅婉儀則指出,她曾於老師在教務會議中討論過其他學校發生過的墮樓事件,結論是「有嚴重事故要報警」,更特意就此修訂教師手冊,強調該政策在她入職後已作修訂,提議法庭可向校方索取作為呈堂證據。

羅問及林美琴是否記得她曾請老師「食西餅」,製造和諧氣氛,林表示記得。羅又問及林,是否記得一次中文科會議期間,老師之間有爭論,她特意曾為林說話解圍,林則表示無印象。羅另澄清,對於她與其他同事關係疏離的說法,她本人並不同意,更續指自己比較「著重道理,理直氣壯」,裁判官則制止羅,指她可留待陳詞時澄清。

男校工冼奕良則供稱,案發當天早上,他從遠處看見有「物體」在樓上,但他看不清楚是甚麼,林美琴老師發現是人,叫他報警,他看見女校工正手持電話,故要求她報警。冼供稱再望向樓上,看見該「物體」正在墮下。被問到校長是否有指示「唔報得警」,男校工否認説法,並指若學生普通受傷,才會致電另一個救護車的電話。研訊明(29日)續。

【TOPick 6 周年】壓軸大獎送6部iPhone12(128GB):https://bit.ly/36yXkmI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林欣樂